微整形美容
“我们按照生活美容行业中‘打耳洞’等涉医疗美容项目的监管要求,根据检察建议迅速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力争实现监管全覆盖,切实守护群众的美丽容颜。”8月21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接受检察官回访时这样表示。
今年6月3日,唐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接到群众反映,称家中16岁的孩子到一家生活美容店花了30元钱“打耳洞”,因操作过程中消毒不严且出血较多,导致耳部持续发炎红肿,最终不得不到医院进行微创手术治疗,花费300多元。
“打耳洞”是否属于医疗美容项目?应该如何监管?带着这些疑问,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迅速展开调查,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经核实,根据《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规定,“打耳洞”在医学上被称为“穿耳孔术”,属于美容外科一级项目,必须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疗美容场所内,由专业执业医师按标准流程规范操作。而普通生活美容机构并不具备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资质,其从业人员也均无执业医师资格。
调查还发现,唐河县城区及乡镇部分生活美容机构在店内显著位置,悬挂“祛斑祛痘”“微整”“文身清洗”“无疼穿耳”“500元包瘦30斤”等宣传标语,此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关于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的规定。
针对非医疗美容机构未经审批擅自开展“打耳洞”服务及发布相关广告等违法经营行为,唐河县检察院于2025年6月11日迅速立案调查,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美容行业虚假广告、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等行为的整治与规范。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机构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排查摸底,重点对生活美容行业违规“打耳洞”行为开展调查处理。经过充分沟通,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处置,针对线上线下违规发布“打耳洞”广告等行为,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并通过签订《医疗美容防欺诈风险告知书》、讲解典型案例等方式,对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传。
据统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该县摸底排查生活美容机构500余家,下架涉非法虚假宣传广告60余处,向41户经营者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132名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注销7家生活美容经营机构,对无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3家机构依法下达监督意见书并立案调查。
目前,唐河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持续开展“回头看”活动。工作人员回访发现,各生活美容院入口处均按要求张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公示牌”,相关店铺门口张贴的虚假宣传广告已被全面清理。经营者纷纷表示,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群众健康与美容安全。(河南法治报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牛凌云 吴阳)